三峡建设基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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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工程建设基金(简称三峡基金)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三峡工程建设而进行的征收收入,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[1]。隐藏在电价中征收。截至2013年底,官方数据显示21年来三峡基金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共计征收2481.18亿元,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的GDP(2327亿元)相仿,相当于全中国人民每人每年为三峡工程贡献约12元。2014年3月24日,中央集中更换三峡集团一二把手的罕见举措,使得隐藏在电价里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再次曝光。[2]

概况[编辑]

1992年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三峡工程议案。中国国务院决定,全国用电加价3厘钱/千瓦时与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作为三峡基金,专项用于工程建设[1]。当年12月3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专设立政府性基金,在三峡工程建设阶段时,官方告诉民众,“三峡电力将可照亮半个中国”[3],建后将享便宜电价。媒体报道,20多年来,三峡工程结束,降电价承诺搁置,三峡集团利润攀升,全国人民交给三峡工程的钱累计超过5000亿元[4]。1993年成立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,是使用单位[1]

2009年10月12日,北京市民任星辉向财政部提出信息公开要求三峡基金收支情况,财政部除表示“三峡基金”2008年的收支数据已公开外,对任星辉申请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答复称:根据您提交的申请材料,您所需申请获取的其他信息与您本人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并无直接关联。对于您申请获取的其他信息本机关不予提供。以“追问三峡基金”为题,《瞭望》新闻周刊报道了任星辉所遇到信息公开难题,且以函件形式,向财政部、三峡集团提出采访请求。财政部告知不接受采访;三峡集团答复:“三峡基金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专项基金,三峡集团仅是三峡基金的使用单位之一,所以不便就您的问题接受采访。”[5]

2010年3月26日,财政部网站公开的数据,该项基金2010年预算收入为10亿元,支出为44.9亿元,分别仅为上年执行数的5.1%和22.5%。自2010年1月1日起,基金名义上停止征收。相关征收收入转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。同年6月23日,国家审计署首度公开基金使用情况,显示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违规使用1.2亿元的基金。2012年的报道称,中国政府从未公开基金的完整数额[1]

来源[编辑]

  1. ^ 1.0 1.1 1.2 1.3 邓全伦. 三峡基金1.2亿资金被违规使用 更名后继续收费. 新浪网,来源:时代周报. 2012-04-26 [2020-07-17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7-17) (优惠中文).
  2. ^ 程真媒体:中国政府性基金占财政收入四成 透明度不高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互联网档案馆) 东方早报 2014年04月03日 08:58
  3. ^ (《人民日报》2003年6月11日)三峡工程被指像大漏斗:国人交税5千亿未得一分回报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互联网档案馆
  4. ^ 三峡工程被指像大漏斗:国人交税5千亿未得一分回报. [2014-04-02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-04-07).
  5. ^ 东方早报媒体称人民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三峡工程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互联网档案馆)2014年03月31日 08:16

参见[编辑]